厦门同安两部门联合严查“叉车非法”行为
人民网厦门7月23日电 (余乃鎏)行业协会可以收费、发证、处罚?交钱就能给叉车上牌、给叉车司机?严查!
近日,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联合查处了一起“叉车非法”行为,两名男子被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原来,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同安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陆续接到辖区企业反映称,有佩戴“福建省工程机械设备信息采集工作证”的人员多次上门,要求采集厂内叉车信息,并要求企业出钱给叉车上牌、给司机,否则将进行处罚。甚至,有个别企业交了几千元后,车不用检验、人不用培训就拿到了所谓的“证件”。
针对这些反映,同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联合公安干警进行了调查,经过摸排走访,查获了正在该区某工贸企业“上门”的两名男子。他们自称是福建省工程机械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办公地点在泉州南安市,隶属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
查处期间,执法人员发现,这两名男子提供办理的证件名称分别是:发放的叉车证为《工程机械登记证》,叉车司机证为《工程机械施工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为“叉车(流动式)操作员”,但他们没办法回答出办理这些证件所需的手续以及收费标准和依据等相关问题。
经执法人员初步调查,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为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该协会已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其在福建授权成立的“福建省工程机械管理服务中心”,背后的实际运营方为私营企业。该服务中心官网宣称是行业自律组织,但从其收费、发证等行为看,已属于行政行为,而这既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也未经行政机关授权。因此,这两名所谓工作人员要求企业办理的证件无任何法律上的约束力,而其未经培训、检验就能拿证的做法,也会增加事故风险。
同安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的人介绍,工厂厂区内使用的叉车属于特定种类设备,应经特定种类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特定种类设备使用登记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颁发《特定种类设备使用登记证》时发放场(厂)内专用机车辆车牌。叉车司机属于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应通过培训取得《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种类为“场(厂)内专用机车辆作业”,作业项目为“叉车司机”。
该负责人表示,特定种类设备危险性高,若发生事故,将可能造成重大人员受伤或死亡和财产损失,使用特定种类设备一定要依法检验合格,作业人员一定经过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定种类设备作业证后方可上岗。其中,厦门市特定种类设备的法定检验机构是厦门市特定种类设备检验检测院,机关为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他提醒广大企业,上门、给钱过证等所谓“服务”存在猫腻,务必留个心眼,特别要查看工作人员是否持有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证件,察觉缺陷应及时拨打12315咨询或者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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