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网购3辆叉车收到一颗螺丝到付19敢买敢卖!女子三倍赔偿!
一位女子在网上以2400元购买了3辆电动叉车,结果收到商家寄来的只有一颗普通螺丝钉,还要求支付19元邮费。这一事件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许多网友对商家的行为表示谴责,也有网友提出质疑。本文将分析这起网购纠纷事件,探讨相关的法律责任以及消费者维权。
2024年1月,刘女士在某电子商务平台上发现一则优惠广告,声称一吨承重的电动叉车只售800元,比市场行情报价便宜了10000多元。出于好奇和对低价的敏感,刘女士决定购买三辆,共计2400元。之后商家却迟迟不发货,刘女士多次催问也得不到正面回应。
第二天,商家突然改口称刘女士购买的是“配件”而非完整的电动叉车。刘女士查看订单发现商品名称、图片和详情都是叉车,对商家的说法感到困惑。双方展开争论,商家态度越来越敷衍,不肯退款也不肯正常发货。
最终,在刘女士的坚持下,商家邮寄来一个普通小螺丝,还要求刘女士支付19元邮费,让她愤怒不已。刘女士投诉到电子商务平台,平台确认她提供的订单和聊天记录属实,做出支持退款的裁决,但刘女士仍坚持要求商家正常发货。
这起网购纠纷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支持刘女士的人认为,商家明显存在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的问题,属于欺诈,应受到严惩和法律制裁。还有的人觉得刘女士盯着“假一赔十”不放,商家已明确说只是配件,她仍坚持要货是否有些过分。
根据《民法典》第147条,如果商家的电动叉车标价确属于重大误解,其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但即使撤销,商家也应该退回货款并赔偿刘女士的运费等损失。
根据《民事诉讼法》,商家如果以重大误解撤销合同,就应当举证证明确实是误标价格。若无法证明,不仅要继续发货,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商家系故意以超低价诈骗消费者,既要发货又要支付三倍赔偿金,还应受到行政处罚。
这起事件反映出网购中存在的一些弊端,也测试着电子商务平台以及法律对消费的人权益的保护力度。消费的人在网购过程中,既要提高警惕,也要懂得维权,与商家和平台形成合力,一同营造一个规范有序的网络交易环境。